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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音乐耳朵—音乐表现手段及审美特征

讲座题目:领略经典,开启音乐欣赏之门——培养音乐耳朵/音乐表现手段及审美特征
主 讲 人: 杨雁行(天津音乐学院教授)
讲座时间:2013年1月19日(周六)上午9:30-11:30
讲座地点: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馆)西侧三楼 音乐图书馆
主办单位:天津图书馆 天津音乐学院
领票地点: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馆区)东门
简介:
        杨雁行,天津音乐学院二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先后担任天津音乐学院音研所副所长、学报副主编、艺术管理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天津市第七届政协委员。著有《艺术美育》等13部学术工具书,参与了《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音乐百科辞典》(唯一获得“金钟奖”的音乐理论书籍)的编撰,并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曾受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大等十余所高校邀请前去讲学,并担任多所院校的客座教授,至今已举办了上千场讲座。1991年受美国政府邀请,作为“国际访问者”赴美考察讲学。
        “音乐是凭借声波震动而存在、在时间中展现、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 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音乐” 条目[M]第1页它的首要特点就是音响性,因此聆听是感受、感知音乐的基础,也是音乐审美的主要途径。尽管音乐也有表演性特点,音乐表演也具有一定的外形可观性,但表演本身不是音乐,表演只是创造音乐的方式,是以创造音乐的音响为目标的。音乐的形式内容是由音响传达出来的,音乐的情感内容、形象内容也是音乐的音响所引起的,而不是音乐表演所决定的。因此,虽然音乐审美有时也可视听结合,但聆听是音乐审美的主要形式。音乐审美的这一特点决定了音乐审美首先具有培育音乐的耳朵的功能。音乐的耳朵与非音乐的耳朵的区别就在与音乐的耳朵能听辨音乐语言,如音高、节奏、速度、力度、调式、曲式等等,而音乐耳朵的形成对于提高音乐感受、感知能力和音乐审美、表现、创造能力具有杠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