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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音乐——器乐

        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泱泱大国。浓厚的文化底蕴不禁令人折服。而婉转悠扬的乐器便是中国艺术的重要体现。
        根据出土文物和文献的记载,先秦时期我国已有如鼓、钟(编钟)、磬(编磬)、铃、柷、敔、埙、箫、管、笙、琴、瑟等多种乐器。周代将众多乐器按制作材料分为八类,称作“八音”,即:金(钟、钲等)、石(离磬、呜球等)、土(埙)、革(鼓等)、丝(琴、瑟)、木(柷、敔)、匏(笙等)、竹(箫、篪等)。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民间流行吹笙、吹竽、鼓瑟、击筑、弹琴等器乐演奏形式。秦汉以后,我国又陆续出现了筝、琵琶、笛、筚篥、唢呐、胡琴、阮、月琴、扬琴等乐器。这些乐器有产生自我国本土的,也有从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或国外传入中原的。
         宋代以前的民间器乐主要与歌唱和歌舞音乐相联系,宋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民间器乐的形成、风格和特点,则主要与戏曲、说唱音乐以及时调小曲相关。自宋以后,民间器乐日益兴盛,出现了以箫、管、笙、轧筝、嵇琴、方响等乐器合奏的“细乐”,以笙、笛、筚篥、方响、小提鼓、拍板、札子合奏的“清乐”,以拍板、鼓和笛三种乐器合奏的,有时也加用其他一些打击乐器的“鼓板”等器乐合奏形式。元、明、清时期,江南一带有“十番锣鼓”,北方有弦索乐。近代民间的独奏曲、丝竹合奏曲和吹打合奏曲,都是传统器乐形式的继承和发展。
        由于各地民间器乐中乐器演奏技巧的不同,传统习用的旋律展开手法不同,以及来源于各地民间声乐形式的音乐润腔手法的不同,所以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民间器乐有着特点鲜明的民族和地域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