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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千古绝响《广陵散》

       嵇康(223—263),三国时期魏末著名的思想家、诗人,谯郡铚县(今安徽宿县)人,后寓居于河内山阳县(今河南修武县西北)。他与阮籍、向秀、山涛、刘伶、阮咸、王戎隐居竹林,人称“竹林七贤”。嵇康琴艺高超,在音乐方面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财富。

      据刘籍《琴议》记载,嵇康从杜夔的儿子杜猛那里学得《广陵散》后,十分喜爱此曲,经常弹奏它,以致招来许多人前来求教,但他概不传授。由于嵇康刚直不阿,拒绝与司马氏合作,最终被东市斩首,时年四十,令天下痛惜。嵇康临刑前,神气不变,他向行刑的人借来琴,最后弹奏了一曲《广陵散》。弹完后感叹:“《广陵散》从此绝响了!”嵇康临刑索弹《广陵散》这一举动,使这首古琴曲从此名声大震。但所谓“绝响”,并不是指曲子本身而言,事实上,琴曲《广陵散》经古琴曲谱《神奇秘谱》保存,一直流传到今天。

     嵇康曾创作《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首琴曲,被后人称为“嵇氏四弄”,与蔡邕创作的“蔡氏五弄”合称“九弄”,这是我国古代一组著名琴曲。隋炀帝曾把弹奏“九弄”作为取士的条件之一,可见其影响之大、成就之高。

     嵇康在音乐理论上也有独到的见解,他曾写过《声无哀乐论》和《琴赋》。

     《声无哀乐论》是一部集中体现嵇康音乐思想的理论著作,直到现在仍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文中以“秦客”和“东野主人”一问一答的形式引出“声无哀乐”的观点。嵇康明确否定了音乐和感情之间的联系,他认为“心之与声,明为二物”,音乐不表现任何感情,它只是音响的自然运动。“和声无象”、“音声无常”,和谐的音乐不表现固定的感情,音乐也没有一定的常态,这种没有一定常态的音乐只能引发人的躁静反应,而不能引起哀乐之情。如果听者有了哀乐之感,那是因为他在欣赏音乐之前内心已先有了哀和乐,并不是音乐使他产生了或哀或乐的感情。

      不能否认,《声无哀乐论》提出的一些观点回避了人在音乐创作、演奏、欣赏中的能动作用,割裂了音乐和感情的联系,否定了音乐的表现力和可知性,这都是本书的局限和弱点,但瑕不掩瑜,它仍是一部重要的音乐美学著作。它对音乐本体、音乐特性、音乐审美等问题的探讨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上具有开创意义,尤其在我们重建现代音乐美学体系的今天,更有许多可借鉴的合理因素。和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相比,《声无哀乐论》要早一千五、六百年完成,但其逻辑的严密、论点的周详丝毫不亚于《论音乐的美》。

      《琴赋》也是嵇康的一篇音乐评论文章,在文中他肯定了音乐的作用:“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也。”《琴赋》中还提到了许多琴曲,包括传说中师旷演奏的《白雪》、《清角》等曲目,他还将当时流行的作品分为“曲引所宜”的雅曲及“下逮谣俗”的通俗琴曲两类。此外,他具体细致地分析了琴曲从开始到结尾的发展过程及表现特点。《琴赋》主要表现了嵇康对琴和音乐的理解,从琴的用料、制琴、刻绘到琴的演奏、音乐发展、风格特色,以及琴曲美感等多方面地描述琴,由琴的审美活动来宣扬人的独立、自由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