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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乐四重奏

       弦乐四重奏(String Quartet),顾名思义,就是"由四把弦乐器组合而成的室内乐形式".它包含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以及一把大提琴,是古典主义时期最重要的室内乐类型,也是室内乐中最理想、最融洽、最经典、最受欢迎的组合,虽然在这种组合中找不到交响乐般庞大的气势,看不到歌剧中宏大的场面,但这种体裁的音乐以精致抒情为本,能营造出人与人之间亲切交谈式的音乐氛围。它最初仅限于家庭、沙龙范围,是贵族雅士自娱自乐的音乐形式,随后在历史的流变中,它从贵族庭院走向世俗舞台,发展成一种表达人类情感最深刻、最细致的重要器乐体裁。 
       弦乐四重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阿莱格里(1584-1652)时期.阿莱格里是罗马帕帕尔教堂的音乐家,他第一个为弦乐写下了四部的奏鸣曲。1761年,他作为艾斯特哈齐亲王(Esterházy)在匈牙利的宫廷音乐厅,花了大量的精力为宫廷写作室内乐,所写的弦乐四重奏超过了75首。到了18世纪初期,许多音乐家都写过类似的曲子,其中以弗朗茨·约瑟夫·海顿(Franz Joseph Haydn,1732.3.31.- 1809.5.31)的贡献为最大,因为是他确定了弦乐四重奏的模式,使弦乐四重奏成为音乐家公认最理想的室内乐形式。自古典乐派以来,贝多芬、舒伯特以及勃拉姆斯都留下许多重要的弦乐四重奏乐曲,而在民族乐派和印象乐派方面,德沃夏克、巴托克以及德彪西也都有相当出色的杰作。
      
弦乐四重奏由于在音色上相近以及结构上的严谨,对弦乐演奏家来说都是非常严苛的考验,而透过精湛的演奏技巧与完美的合奏默契更能表现出音乐本身丰富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