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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规则

    音乐欣赏区读者须知
 1、年满十四周岁持有天津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可以刷卡办理欣赏登记手续。为保证广大读者均等享受免费服务的合法权益,音乐欣赏区将安排每位读者每天1 次入馆欣赏音乐资料,时间为2小时;
 2、读者应爱护各种电器设备及音像资料,严格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遇问题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以免造成设备及音像资料的损坏;
 3、读者利用OPAC书目检索系统查询到所需光盘资料后,将读者证及光盘索取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光盘并协助读者播放欣赏,每次只限一盘。读者欣赏后,须将音像资料交还工作人员,确认光盘和设备没有损坏后,取回个人证件,方可离开;
 4、读者取盘后请按指定桌牌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请读者与工作人员共同确认光盘完好无损、设备正常运转后再开始欣赏;在欣赏过程中如因人为因素操作不当造成光盘或设备损坏,将按《天津图书馆音乐馆违章处罚条例》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5、严禁携带任何非本馆音像资料进入欣赏区,严禁自带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脑、 MP3机等)对我馆音像文献进行复制、转录。欣赏区一切设施和音像资料均不得携带出区域以外;
 6、请读者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在音乐欣赏区内高声喧哗或接打手机;欣赏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乱丢杂物。对于损害欣赏区设备、设施和环境的读者,工作人员将拒绝或中止其欣赏行为;
 7、请谨记音乐欣赏区各安全出口位置,如发生火灾或其他险情时,请遵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有序就近从安全出口撤离。

    音乐资料阅览区读者须知
    1、音乐资料阅览区为您提供音乐类图书期刊开架阅览服务,一律不予外借;
    2、请爱护阅览区内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区,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3、读者可利用OPAC书目检索系统查询所需要的图书期刊,每人每次限取两册进行阅览,阅毕请将书刊放入还书箱由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归架;
    4、为保证查阅资料读者的需要,请勿携带个人书籍(含从本馆借出的图书)在阅览区内自习;
    5、请读者保持阅览区安静、整洁,请勿高声喧哗或接打手机;禁止吸烟、随地吐痰、饮食、乱扔杂物;对于损害设备、设施和环境的读者,工作人员将拒绝或终止其阅览行为;
    6、请谨记音乐资料阅览区各安全出口位置,如发生火灾或其他险情时,请遵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有序就近从安全出口撤离。

    影视资料欣赏区读者须知
    1、年满十四周岁持有本人天津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可以刷卡办理阅览登记手续。影视资料欣赏区安排每位读者每天一次入馆欣赏影视资料,时间按电视剧2小时,电影资料按一部影视播放时间为准;
    2、请爱护影视欣赏区内的相关设施及音像资料,严格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遇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以免造成设备及音像资料的损坏;
    3、读者可利用OPAC检索系统查询所需要的影视资料,每次限取一部影视资料进行欣赏,欣赏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欣赏完毕后,须将影视资料交还工作人员,确认光盘和设备没有损坏后,取回个人证件,方可离开;
    4、请读者与工作人员共同确认光盘完好无损、设备正常运转后再开始欣赏;如发现读者在欣赏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音像资料毁损,将按照《天津图书馆音乐图书馆违章处罚条例》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5、请勿携带任何非本馆音像资料、随身物品(书包、液体、危险品等)进入欣赏区,严禁自带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脑、 MP3机等)对我馆音像文献进行复制、转录;欣赏区一切设施和音像资料均不得携带出区域以外;
    6、请读者保持欣赏区安静、整洁,请勿高声喧哗或接打手机;禁止吸烟、随地吐痰、饮食、乱扔杂物;对于损害设备、设施和环境的读者,工作人员将拒绝或终止其阅览行为;
    7、请谨记影视欣赏区各安全出口位置,如发生火灾或其他险情时,请遵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安全出口撤离。